2)第46章 我的赔偿_[猎人]第一人称R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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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路的,店内可兑换的物资比十三区的教堂丰富多了。或许十三区其他地方也有这样的杂货店,但我们没有试图过多探索十三区,一心想要往其他街区进发,所以不太清楚。

  十二区杂货店的交易规则与十三区差不多,以物换物,不使用任何货币。

  哦,这不重要,我们是无视规则的,重要的是我们白天观察店面,计划好要偷的东西,当晚就潜入了店里。

  细线绑着易拉罐之类的防盗陷阱,简单至极,夜视能力良好的我们如入无人之境,得到白天看上的猎物,仿佛囊中取物般轻松。

  遭遇来自社会的毒打前,我们是以上这么想象的,我们没料到一个开杂货店的也有两把刷子。

  之前在“猎人游戏”里击杀路人npc很容易,我们就太飘飘然了,轻视了成年人,忘了我们的年龄,忘了身为小孩的上限。

  体力,耐力,精力,速度,力量等等身体因素,同等条件下,成年人无疑是碾压小孩的,尽管我们受过训练,大大提升了属性,远超同龄人,但与有一定战斗经验的成年人比起来,我们那点属性,根本不够看。

  因为我们是小屁孩,将我们人赃并获的店主没有多为难我们,只是把我们关进笼子里整整一天叫我们反省,只是拿走了我们所有的物资,只是……抢走了我的哨子。

  这叫“不为难”吗?我们这是被洗劫一空了吧?!

  我抓着笼子的栏杆,眼里冒火地看店主把玩刚抢走的哨子。

  伊路米抱着膝盖坐在旁边,安静如鸡,可能仍在回味被平平无奇的杂货店店主,这种看似路人的功能性npc秒杀的酸爽滋味。

  “哦哟,好凶的小鬼。你听过‘钱财乃身外之物’没有?这句话的意思就是,每个人钱财的最终结局一定是失去。”店主把哨子随手揣进口袋,“整个十二区没人敢盯上我的店。看在你们是初犯,还是两个不懂事的小鬼的份上,没有杀了你们两个,就已经是不错了。”

  “……”我恨恨地在笼子里磨牙。

  都怪伊路米出的馊主意!不然我就会用正当劳动换取报酬,而不是踢到铁板,失去所有,一夜回到解放前。

  失去背包和水和食物并不可惜,这些东西可以很快再弄到,但我的哨子是定制的,全世界只有这一款,没了就是永远的没了。

  设计图和设计师都健在,回去以后再做一个同款的不就行了?

  不,那不一样,不是躯壳一样就可以,不是更漂亮就可以。

  它是独一无二的,它不是可以随便代替的,它不是!

  在我眼里,它的存在是唯一的。

  我想起了我死去的那只鹰,不由得有种掐死身旁伊路米的冲动。

  握着笼子栏杆的手收紧又放松,理智终究战胜了情感,我缩回手,选择休息,保留体力。

  在“现实世界”里,群众当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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